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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9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其可解除限售的3,226,008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30日上市流通。同时,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7,9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7月29日、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公司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666.6吨VC(碳酸亚乙烯酯)项目已于2026年8月15日进入试生产阶段。本次新增产能投产后,公司VC总产能将达到16,666.6吨/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本报告期,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福建永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阳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阳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1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测算,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6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50,043,966.90元,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共计50,043,966.90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043,966.90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50,043,966.90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期限,则额度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产生的投资损益为-153.37万元,尚未平仓的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浮动亏损为660.86万元(尚未完成平仓的套期保值交易预计损益金额会随着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其中,自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2026-040)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损益为-1,767.05万元。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和降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近期受碳酸锂价格波动加剧影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阶段性亏损。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动态跟踪市场价格走势,优化套期保值策略执行,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对冲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中所列数据均未经审计,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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