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提案需逐项表决。上述1-9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30日8:30-17:3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7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7400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9”,投票简称为“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9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2,346,23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2 (下转B0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