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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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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司法拍卖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司法拍卖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精煤”)股东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国投”)因自身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冻结了鄂国投持有的昊华精煤全部20%股权,对其中10%股权进行拍卖。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放弃本次司法拍卖过程中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且不参与本次拍卖。
  ●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所持昊华精煤股权比例、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事项概述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6)内01执恢11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昊华精煤股东鄂国投因自身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冻结了鄂国投持有的昊华精煤全部20%股权,对其中10%股权进行拍卖;并委托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该股权司法评估,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次司法拍卖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司法拍卖为鄂国投自身债务引发的股权处置行为,与昊华精煤自身生产经营不存在直接关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享有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公司对整体发展规划、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经董事会审慎决定放弃本次司法拍卖过程中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且不参与本次拍卖。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放弃昊华精煤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司法拍卖的情况
  鄂国投所持昊华精煤10%股权已于2026年9月16日公开挂牌拍卖。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评估价200,217.59万元人民币,起拍价200,217.59万元人民币,保证金20,021.76万元人民币,增价幅度10,000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竞拍结果确定。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昊华精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756694786M
  成立日期: 2004-03-2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江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高家梁煤矿)工业广场内行政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昊华能源持有80%股权,鄂国投持有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昊华精煤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7.32亿元,净资产总额39.02亿元;营业收入27.29亿元,净利润7.63亿元。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国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20177293T
  成立日期:2001-04-2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400,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康惠路10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营和管理市属国有资本在各类企业中所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从事交通运输业(公路、铁路、管道输送)、煤炭产业、金融服务业、制造业、农牧业、建筑业、资源性产业、高科技产业、文体产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股权结构: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四、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导致公司所持昊华精煤股权比例、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视频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薛令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3日14时30分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薛令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峰先生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令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放弃司法拍卖鄂国投所持昊华精煤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司法拍卖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精煤”)1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所持昊华精煤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司法拍卖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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