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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6-044 |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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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韦泽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5,747,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6,312,640股(系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69.7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6,2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57,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497,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57,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9%。 (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益群、高毛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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