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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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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82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2207元(含税)
  2.相关日期
  ■
  3.差异化分红:是
  4.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24211元/股
  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2026年8月25日的总股本2,040,575,2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57,640,550股后的股本总额1,982,934,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07,078,476.39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298,435.26元的10.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前,如因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6年8月27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行权使得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对本次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最新总股本2,042,659,6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67,797,850股后得到的1,974,861,840股作为分配股本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从每10股派发0.54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0.54220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6位小数,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日的A股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应使用总股本进行折算(包含回购股份)每股现金红利: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078,476.39÷2,042,659,690=0.0524211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7位,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A股除权(息)参考价格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24211元/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回购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柳工转2”已暂停转股。
  6.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三、相关日期
  ■
  四、分派实施办法
  1.分派方式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扣税说明:
  (1)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合格投资者(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计征现金红利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0.487986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8441元,实际税负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4221元,实际税负10%;持股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股份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从6.98元/股调整至6.93元/股,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从12.72元/股调整至12.67元/股,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柳工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3)和《柳工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4)。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将暂停自主行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予以披露。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
  咨询联系人:邓旋
  咨询电话:0772-38865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8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工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柳工转2
  2.债券代码:127084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98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93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号)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6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柳工转2”,债券代码“127084.SZ”。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规定,在“柳工转2”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和规则如下:
  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柳工转 2”初始转股价为:7.87元/股;
  2.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初始的7.87元/股,调整为7.77元/股(2023年6月21日生效);
  3.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77元/股,调整为7.57元/股(2024年6月20日生效);
  4.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57元/股,调整为7.30元/股(2025年6月26日生效);
  5.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30元/股,调整为6.98元/股(2026年6月4日生效);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柳工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0、2024-46、2025-48、2026-39)。
  三、本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1.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2,040,575,2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57,640,550股后的股本总额1,982,934,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07,078,476.39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298,435.26元的10.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7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行权使得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对本次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最新总股本2,042,659,6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67,797,850股后得到的1,974,861,840股作为分配股本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从每10股派发0.54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0.54220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6位小数,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应使用总股本进行折算(包含回购股份)每股现金红利: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078,476.39÷2,042,659,690=0.0524211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7位,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具体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82)。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柳工转2”已暂停转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对于转股价格调整的条款规定,派发现金红利后,“柳工转2”需进行相应的转股价格调整。按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当中的计算公式,“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转股价格=调整前转股价格-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6.98-0.0524211≈6.9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柳工转2”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93元/股,自2026年10月22日起生效,敬请广大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8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6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基本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柳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56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2%,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6元/股,交易金额为99,988,33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2,040,575,2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57,640,550股后的股本总额1,982,934,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07,078,476.39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298,435.26元的10.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7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行权使得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对本次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最新总股本2,042,659,6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67,797,850股后得到的1,974,861,840股作为分配股本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从每10股派发0.54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0.54220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6位小数,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应使用总股本进行折算(包含回购股份)每股现金红利: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078,476.39÷2,042,659,690=0.0524211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7位,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具体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82)。
  四、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因此,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6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12.72-0.0524211≈12.67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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