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17:00止。2026年10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7,930,613.06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0,120,025.35份的55.73%,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7,930,613.0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2026年10月13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依《关于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修改《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关于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6年10月14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新增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2026年10月14日起增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开源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国泰,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10月1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6年10月19日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因2026年10月19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26年10月20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重要提示 1、各基金是否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公告主要为相关基金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公告,各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网站www.gt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