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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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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10月13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45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9038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10月1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2026年10月19日为香港节假日。
  ②根据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2026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③场内简称:恒生国企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2026年10月19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6年10月20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港股通科技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43,453,080.54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1.9359%。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10月2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对未来合理相关支出的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期末经营性负债、不可预见费用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6年1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44,859,296.85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47,264,535.59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2,405,238.74元,以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金额44,859,296.85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6年10月1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6年10月14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5〕56号)等通知安排,2026年10月19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6年10月20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华夏创新(扩位证券简称:华夏创新未来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6日15:00后至2026年10月18日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
  2.3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4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宜。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大会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除非投票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后续业务办理安排
  本基金已自2026年9月4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决定继续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投资者仍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四、备查文件
  (一)附件一:《关于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华夏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2026年10月19日为香港节假日。
  ②根据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2026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③场内简称:恒指科技(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2026年10月19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6年10月20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黄金股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5〕56号)等通知安排,2026年10月19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6年10月20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沪港深E(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5〕56号)等通知安排,2026年10月19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6年10月20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红利央企(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央企红利ETF华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6年10月1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0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6年10月1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6年10月14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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