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2名独立董事何建军、王冠群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世勇、副总经理金佳琦、副总经理宋家奇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发来的《股东回避表决通知》,股东赵志华预计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有关挂牌项目竞买(但不代表竞买承诺),自愿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凤久、刘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