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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 2026-069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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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近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已完成质押股份司法过户的相关工作。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长城资管持有公司33,000,000股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72,600,000股减少至39,600,000股,持股比例从11.23%下降至6.12%。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神雾集团在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份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获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神雾集团所持有的33,000,000股限售股过户登记至其名下。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72,600,000股减少至39,600,000股,持股比例从11.23%下降至6.12%。上述股份于2026年7月和2026年8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了拍卖,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和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9、2026-058)。 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资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注册资本【4,68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向党】,营业期限【1999-11-02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主要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神雾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怀路155号】,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道洪】,营业期限【2010-06-25 至 2030-06-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66006XK】,主要经营范围【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的节能产品制造;为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提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以及所需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0年06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裁定划转,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将神雾集团所持的公司33,000,000股限售股过户至长城资管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3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 3、本次权益变动的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3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份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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