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9月9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6年9月9日15:00起至2026年10月9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10月12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26,355,615.25份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公司财产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公 证 书 (2026)沪东证经字第7112号 申请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委托代理人:龚舒宇,女,1997年2月14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28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6年9月4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6年9月7日、9月8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楚哲的监督下,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龚舒宇、林珍珍进行计票。截至2026年10月9日17时,未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票,故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小于2026年9月9日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26,355,615.25份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泰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票结果未满足以通讯方式有效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6年10月12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基金”)协商一致,自2026年10月13日起泰信全景智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8567,C类028568)新增济安基金为销售机构,自2026年10月26日起泰信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8480,C类028481)新增济安基金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在济安基金的指定网点办理泰信全景智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