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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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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副董事长:李庆跃先生、石佳霖先生 非独立董事: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石佳霖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孟佳女士 独立董事:冯骊玲女士、黄德明先生、左文辉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冯骊玲女士,其中朱海飞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德明先生、左文辉先生、徐曦女士,其中黄德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冯骊玲女士、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其中冯骊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左文辉先生、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其中左文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朱海飞先生 副总经理:孟佳女士、张二磊先生、李明宸先生 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 董事会秘书:石佳霖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黄娉女士 内审负责人:舒荣鑫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9-89186668 传真号码:0579-89186677 电子邮箱:ecec@ecec.com.cn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上述人员中,朱海飞先生、孟佳女士、石佳霖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关于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朱海飞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2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海飞先生对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布局及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和投资管理经验。由朱海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保持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执行的一致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的连贯性与执行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项安排具有合理性。 公司已制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决策与审批机制,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朱海飞先生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及决策程序,其相关职务行为均在公司治理框架内规范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王皓先生、茹雯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茹雯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王皓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皓先生、茹雯燕女士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皓先生、茹雯燕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上述两位届满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张二磊:男,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无锡新泽文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职务、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二磊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二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明宸:男,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业务经理、无锡金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无锡博华机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博华精密主轴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宸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宸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静雯:女,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宇培特种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珍岛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静雯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静雯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娉:女,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娉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黄娉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舒荣鑫:男,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DIP车间工艺主管、量产技术主管、技术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荣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舒荣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7、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名,代表股份数115,782,5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7.5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数95,431,9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9.20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名,代表股份数20,35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8.3595%。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数26,086,7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0.71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49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2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3,015,489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62%;反对2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50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1%;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50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1%;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38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68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庆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石佳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徐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8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8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承皓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孟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冯骊玲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德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左文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月鹏律师、赵汝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其中,董事黄德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朱海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保障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庆跃先生、石佳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冯骊玲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海飞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选举黄德明先生、左文辉先生、徐曦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德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选举冯骊玲女士、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骊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选举左文辉先生、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左文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朱海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孟佳女士、张二磊先生、李明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胡静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石佳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石佳霖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黄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黄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舒荣鑫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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