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6-07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红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义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红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义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6-07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9月3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7月1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2月26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9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6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8月11日和2026年8月29日披露了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2024-071和2025-05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2025-002、2025-012、2025-030、2025-040、2025-051、2025-056、2025-057、2025-061、2025-066、2025-067、2025-070、2025-079、2025-081、2026-001、2026-032、2026-060和2026-06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关于债务重组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合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撤回上诉5件,诉请金额合计69.22万元,判赔金额合计28.02万元。 (二)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判决3件,诉请金额合计49.52万元,判赔金额合计19.84万元。 (三)再审判决13件,诉请金额合计1,155.66万元,一审二审判赔金额合计46.68万元,最高法再审判赔金额无变化。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共32个,累计被申请冻结金额10,284.80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20.70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案涉及公司重整前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权利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6-08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9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红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