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C3栋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田进恩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其中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操、王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