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凯、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及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钦港建)合计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恒港码头)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自查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现就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方案: 1、整体方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部湾港集团及钦港建合计持有的恒港码头100%股权(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安排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恒港码头100%股权。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2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其中钦港建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对应对价拟由股份及现金支付,北部湾港集团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对应对价拟由股份支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尚未确定,具体支付相关安排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3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4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港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5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8.5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因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7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8过渡期损益归属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暂未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3.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2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5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钦港建为公司的关联方,北部湾港集团与钦港建同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六)《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恒港码头股权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恒港码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北部湾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部湾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最终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十)《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0月8日起停牌。经公司审慎自查,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审慎判断,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交易工作,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全部协议;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以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办理标的资产过户以及交接事宜;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锁定和上市事宜;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4、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 5、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6、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告》。 (十七)《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变更关联交易承诺内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 (十八)《关于审议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及加强公司、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风险管理制度》。 (十九)《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防范管理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十)《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0月27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材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但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北部湾港,证券代码:000582)自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股东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9月30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9月30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部湾港,证券代码:000582)自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部湾港,证券代码:000582)将于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内部最终决策、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材料》。 3、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4、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9:00起至2026年10月27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层1518室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82”,投票简称为“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拟对其2017年作出的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予以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的内容 2017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作出关于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用水用电、泊位托管、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系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承诺其余关联交易当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不大于上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 2.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拟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北部湾港集团拟变更后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会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变更相关承诺的原因 (一)原有承诺已难以适配公司业务发展,继续履行将制约公司把握重大战略发展机遇 为支持公司主业整合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在历次整合中遵循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作出减少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规模的承诺。鉴于自2018年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整合程度逐步深入,关联交易承诺比例逐年下降,目前已降至较低水平,承诺履行压力逐步增大。 随着平陆运河建成通航,西南腹地货物将通过平陆运河经北部湾港出海,北部湾港集团承担高效衔接平陆运河的重要任务,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届时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下属物流板块企业将基于市场化原则组织货源引流至北部湾港,由此与公司发生港口装卸、堆存等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将为北部湾港集团下属贸易企业(如大宗物资贸易)及内河沿线工业企业等关联方提供港口装卸、运输等配套服务,由此带来的关联交易规模将有所上升。 上述关联交易系重大基础设施投入运营带来的客观市场响应,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合理商业逻辑,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是公司抢抓国家战略机遇、拓展核心主业的重要体现。若继续严格执行原承诺条款,将对前述业务开展形成约束,不利于公司充分承接平陆运河带来的业务增量,难以充分释放战略发展红利。 (二)原有承诺与公司市场化采购择优原则形成冲突,可能导致公司错失优质合作资源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推进,为有效应对全球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公司港口工程建设相关业务需求持续增长。目前,公司已建立完备的采购管理制度,主要采购均通过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等市场方式寻找最优合作方,以此确定港口建设方和相关供应商,并寻求具备港航建设经验的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服务。 北部湾港集团下属公司拥有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能力,在港口建设、水运工程领域具备成熟业务经验与行业优势,可作为供应商平等参与公司采购竞争。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比质比价等市场化方式遴选上述主体提供工程服务,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压降项目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如为了继续履行原承诺,在招标条件中排除上述关联方,不符合公开择优的市场化原则和商业逻辑,公司将损失可选的优质合作方,可能推高项目成本、增加履约风险,进而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四、可行性与合规性分析 本次申请变更的承诺,不属于不可变更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次申请调整的承诺系因平陆运河通航等市场环境变化所致,符合“不可预见、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特征,如继续履行原承诺,将导致公司难以全面承接平陆运河带来的货物增量,而无法充分把握平陆运河通航带来的业务拓展机会,并可能因限制关联方投标而损失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的优质合作方,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前述规定可以变更或豁免履行承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相关承诺具有可行性和合规性。 五、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核心主业。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变更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核心主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 七、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