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同聚”)持有公司股份12,477,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3%,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副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0,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3%,其中2,560,198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上市流通。另外30,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9月29日,厦门同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刘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现将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