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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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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2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俊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严庞科及独立董事曹传德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俊民为主任委员。 (二)选举独立董事许兵伦(会计专业)、岳琳、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兵伦为主任委员。 (三)选举独立董事岳琳、许兵伦、非独立董事严庞科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岳琳为主任委员。 (四)选举独立董事曹传德、岳琳、非独立董事王俊民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传德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严庞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 电话: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wangm@haisco.com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段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郭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 电话: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邮箱:guoy@haisco.com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思杰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向海思杰因提供借款不超过16,500万元;海思杰因的参股股东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克斯”)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海利克斯向海思杰因提供借款不超过1,897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海思杰因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分次提款,任何一笔借款最晚须在五年期限届满当日清偿完毕。借款年化利率3.05%,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2.总经理简历 3.副总经理简历 4.董事会秘书简历 5.财务总监简历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王俊民,男,1968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王俊民先生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销售经理,2007年至2019年3月历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02%的股份,其与王萌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俊民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王俊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总经理简历 严庞科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学历。严庞科先生曾担任江苏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药理毒理部部长,临床前开发部总监。2014年2月加盟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庞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严庞科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严庞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副总经理简历 王萌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历。王萌先生曾担任阿斯利康(中国)销售代表、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1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28%的股份,其与王俊民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萌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王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事会秘书简历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三。 5.财务总监简历 段鹏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段鹏先生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主管、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02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段鹏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段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学历。郭艳女士曾担任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招标经理,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上市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郭艳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郭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2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思杰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向海思杰因提供借款不超过16,500万元;海思杰因的参股股东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克斯”)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海利克斯向海思杰因提供借款不超过1,897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海思杰因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分次提款,任何一笔借款最晚须在五年期限届满当日清偿完毕。借款年化利率3.05%,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向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6,500万元。 3.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相较于公司净资产较小,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海思杰因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降低风险,公司与海思杰因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推动控股子公司海思杰因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本次将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研发投入和经营周转,并签署借款协议: 公司向海思杰因提供不超过16,500万元借款;海思杰因的参股股东海利克斯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向海思杰因提供借款不超过1,897万元。借款年化利率3.05%,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额度有效期为五年,海思杰因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分次提款,任何一笔借款最晚须在五年期限届满当日清偿完毕。 3.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海思杰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6年4月 注册地点:上海市 注册资本:肆佰捌拾伍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思杰因89.69%股权,海利克斯持有海思杰因10.31%股权。 法定代表人:吴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以创新药的研发、产业化与商业化为核心,重点布局小核酸药物等新一代技术。 2.(1)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思杰因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2)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未进行信用等级评级。 3.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4.其他股东基本情况:海利克斯为海思杰因的参股公司,持有海思杰因10.31%股权。海利克斯成立于2026年2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俊民,主营业务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海利克斯将按出资比例以借款的方式向海思杰因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897万元。 5.海思杰因为新设公司,不存在上一年对其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形。 6.海思杰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海思杰因的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借款方:上海海思杰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海思杰因不超过16,5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额度有效期为五年,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海思杰因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分次提款,任何一笔借款最晚须在五年期限届满当日清偿完毕。 借款利率:年化利率3.05%,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资金用途:研发投入和经营周转 逾期责任:若海思杰因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任意一笔本金或利息,即构成逾期。自逾期之日起,逾期款项利率调整为:在原年化3.05%基础上上浮2%计收逾期罚息,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成。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向海思杰因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相较于公司净资产较小,被资助对象海思杰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为降低风险,公司与海思杰因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财务状况及履约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海思杰因作为海思科控股子公司,以创新药的研发、产业化与商业化为核心,致力于构建覆盖药物发现、临床研究、规模化生产及市场准入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抢占小核酸药物等新一代技术的战略高地,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高端创新药产品管线,全面推动公司研发、生产与商业化体系的升级,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构建核心增长引擎。 董事会在全面评估海思杰因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等情况后,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借款的方式为海思杰因提供不超过1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满足其研发投入和经营周转的需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3.《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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