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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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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6-03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10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睿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楠律师、王雅格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6-03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9月15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星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刘星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6-0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Kirsch Christoph先生、Xu Daquan先生、冯凯燕女士、杨福源先生、何嘉倩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黄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后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委员名单:杨福源(主任委员)、刘星海、冯凯燕。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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