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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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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4,568,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8,31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6,25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9%。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080,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080,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7%。 (3)公司董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注:1、总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能科”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的通知,获悉上海其辰、协鑫创展分别将其持有协鑫能科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262,107,048股,协鑫创展持有公司的股份为86,204,109股,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84%。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7%,对应融资余额10.0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77,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9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3%,对应融资余额13.0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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