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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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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5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因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申请执行人北京广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将被执行人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公司股份合计42,109,200股强制卖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京中公未来名下累计42,1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8%)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439,196,957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9.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2%;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743,682,38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累计被司法强制处置股份369,386,641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
  3.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公未来”)的通知,因北京中公未来与申请执行人北京广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广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区人民法院”)向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万和证券协助将被执行人北京中公未来名下公司股份合计42,109,200股强制卖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京中公未来名下累计42,109,200股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现将其本次股份司法处置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卖出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被强制处置的股份来源:201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股东北京中公未来受让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0股股份。
  2.本次股东股份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439,196,957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9.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2%;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743,682,38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累计被司法强制处置股份369,386,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交易明细表;
  2.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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