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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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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编号:2026-07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前次披露至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12起,案件均在审理阶段。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 上述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45,701.2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 ● 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以下简称“前次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进行计算(按照有关规定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前次披露至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前次披露至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共计人民币45,701.2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其中,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45,667.66万元;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33.62万元。 (一)诉讼、仲裁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案件信息如下: ■ (二)诉讼、仲裁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案件信息如下: ■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案件信息如下: ■ (二)诉讼、仲裁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案件信息如下: ■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发生的案件部分已结案,部分案件尚未结案或在审理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尽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新增诉讼、仲裁案件中,部分案件已导致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目前相关财产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措施;部分案件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的偿债方案,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近日,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调解协议书》,公司仍为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为2,147.00万元,公司、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尚需共同请求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据《调解协议书》作出仲裁调解书,且《调解协议书》自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撤回对被申请人全部银行账户保全申请之日起生效,本次担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22日、2026年8月29日、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055、2026-062、2026-066、2026-067、2026-071)。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编号:2026-06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6年9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71,150,6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99%,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336,354,82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7.59%,占公司总股本的74.60%。 ● 截至2026年9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本金合计为143,920.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26%。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395,748,710.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7%;累计实际冻结金额11,104,149.4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截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所持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66%股份被冻结,所持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20%股权被冻结;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全部被冻结。 ●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5,878.7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5%。 ● 2026年8月4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伍锐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1.99%。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拍卖情况 截至2026年9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71,150,6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99%,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336,354,82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7.59%,占公司总股本的74.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2)公司及子公司面临阶段性流动性风险情况 因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出现的债务危机外溢导致公司出现银行抽贷、断贷情况,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形,且大额预付款项在短期内预计难以收回,使公司面临较为严重的阶段性流动性风险。截至2026年9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本金合计为143,920.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26%。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395,748,710.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7%;累计实际冻结金额11,104,149.4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截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所持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66%股份被冻结,所持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20%股权被冻结;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全部被冻结。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5,878.7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5%。目前,上述发生的案件部分已结案,部分尚未结案或在审理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5日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070)。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伍锐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跌幅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 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伍锐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1.99%。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 新增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1笔对外担保逾期。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396.00万元。上述新增担保逾期金额3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09%。公司、联创超导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逾期事项。有关上述担保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与合作授信的商业银行开展了相关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为4,816.40?万元,其中因联创致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新增担保金额669.40万元,因联创致光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进行贷款展期新增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因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署《调解协议书》新增担保金额2,147.00?万元。公司在年度预计的范围内,为上述主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5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6-036)。 (三)担保进展基本情况 1、本次新增对外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发生如下担保: ■ 1根据公司已披露公告,此前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子公司联创致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1,999.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2026-062)。目前,公司、联创致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贷款展期合同》,贷款期限展期12个月,公司仍为联创致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为2,000.00万元。 2根据公司已披露公告,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子公司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因担保人(联创光电)涉入诉讼、仲裁等司法纠纷或行政措施触发违约情形,故永赢租赁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目前,公司、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签署《调解协议书》,公司仍为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根据《调解协议书》及联创致光实际还款情况,公司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为2,147.00万元;公司、联创致光与永赢租赁尚需共同请求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据《调解协议书》作出仲裁调解书,且《调解协议书》自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撤回对被申请人全部银行账户保全申请之日起生效,本次担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新增担保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1笔对外担保逾期。公司为联创超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396.00万元。上述新增担保逾期金额3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09%。公司、联创超导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逾期事项。有关上述担保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债务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669.4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9月24日到2027年9月16日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贷款展期合同 保证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7月10日到2027年7月10日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调解协议书 保证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2,147.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9月21日-2027年12月30日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其他重要条款:永赢租赁(申请人)和联创致光(被申请人一)、公司(被申请人二)协商一致,同意本案由珠海国际仲裁院管辖,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共同请求仲裁院依据本协议作出仲裁调解书,且无需载明事实与理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撤回对被申请人全部银行账户保全申请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与债务展期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针对联创致光,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3,896.05?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5,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25%;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1%。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3,896.05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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