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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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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有292,815,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或回售,其中“金田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292,810,000元,累计回售金额为5,000元(不含利息)。截至2026年9月30日,“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278,869,47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8.83653%(“金铜转债”已于2025年8月26日摘牌)。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207,185,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80.47900%。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292,011,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8,684,60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田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7年3月21日,“金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且因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发生变化,“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5元/股调整为10.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4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55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5年1月7日,公司回购注销了激励对象417,510股限制性股票,经测算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43元/股调整为10.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13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2元/股调整为10.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6月8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金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回售价格为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金田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50张,回售金额为5,013.50元(含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292,011,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8,684,600股。 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有292,810,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有1,448,928,000元“金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278,869,47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8.83653%(“金铜转债”已于2025年8月26日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金铜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207,185,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80.479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金田转债”转股来源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转股股份为28,684,600股(全部来源于回购股份)。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金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 ● 赎回价格:101.1945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0月26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20日 ● 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市后,距离10月20日(“金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20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10月23日 ● 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市后,距离10月23日(“金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23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自2026年10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0.18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945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金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2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田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金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一)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2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24元/股),已满足“金田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0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94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2.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6年3月2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年10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218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2.00%×218/365=1.194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945=101.1945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945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55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945元(税前)。 3、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金田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945元。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金田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金田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田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0月2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金田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市后,距离10月20日(“金田转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20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0月23日(“金田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23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6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的“金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市后,距离10月20日(“金田转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7个交易日,10月20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0月23日(“金田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0月23日为“金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金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金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金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1945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金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10月9日收盘价为107.012元/张)与赎回价格(101.1945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金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04)。 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70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11,976,048股至23,952,09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2026年10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回购最高价格13.4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06元/股,回购均价11.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6,787,751.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银行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截至2026年10月9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7,861,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增持金额合计为98,265,23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股份专项用于“金田转债”(113046)转股,转股优先使用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以新增股份补足。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38771)累计回购34,202,500股,其中28,687,419股已用于“金田转债”转股,当前该账户剩余股份22,024,349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4,202,5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3877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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