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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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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子扬先生、彭一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6,457.50万元(不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李小东先生、赵其林先生、汤有道先生、易素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20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授信方式,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自2020年10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牟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洪远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因此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子扬先生、彭一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子扬先生、彭一杰先生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李子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彭一杰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李子扬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
  李子扬,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曾任高争民爆、琏升科技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子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子扬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子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一杰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
  彭一杰,男,汉族,1985年6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博士后,美国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运筹学博士后。历任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系统工程与运筹系助理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至诚特聘教授、复杂系统管理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多智能体与工业智能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一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彭一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一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子扬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李子扬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彭一杰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彭一杰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子扬先生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彭一杰先生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6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四川奥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库科技”)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等业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6,457.50万元(不含税,以下均不含税)。
  (二)前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发生情况
  经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子公司、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奥库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由于2026年度部分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增长,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足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规范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需增加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奥库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四)审议程序
  《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2026年10月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东先生、赵其林先生、汤有道先生、易素琴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司拟增加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奥库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
  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494,779.00万元、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2,202,478.50万元,与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70,60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8月21日,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48%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3.22%股份,为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长虹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6年8月21日,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48%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直接持有长虹华意30.60%的股权,是长虹华意的控股股东,长虹华意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长虹华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四川奥库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虹集团直接持有奥库科技70%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奥库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已连续多年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奥库科技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等业务,业务开展较好,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持续经营的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通过议价等市场化方式定价。交易涉及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等业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的协议,具体交易事宜将根据双方未来签署的协议执行。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等业务是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额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1,699.06万元;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华意)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39,086.56万元;与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386.95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与关联方发生的涉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等方面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6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基于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资金调度的灵活性,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授信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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