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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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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7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2名原激励对象截至申请办理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回购价格为11.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0,593,500股减少至210,586,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0,593,500元人民币减少至210,586,500元人民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2026年11月22日前),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崔若晴女士 4、联系电话:0717-6074701 5、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6、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7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 6、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6,401,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593,500股的41.027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9,855,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593,500股的33.1706%;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546,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593,500股的7.857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9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593,500股的4.508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9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593,500股的4.5088%。 (4)公司相关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联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05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 议案2.00:关联股东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峰、杨勇发、冯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68,87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1%。 议案3.00:关联股东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峰、杨勇发、冯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68,87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左可波、胡阳春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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