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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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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市东部新区湖海路1号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250,875,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5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5,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90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90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90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58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3%;反对2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09%;反对2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38%;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4%;反对3,76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97%;反对3,76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417%;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6%。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6,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9%;反对3,76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5%;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41%;反对3,76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7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6%。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3%;反对3,77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7%;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36%;反对3,77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31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1%;反对3,76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34%;反对3,76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417%;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4,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3%;反对3,76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35%;反对3,76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1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勤芝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温岭钱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温岭钱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33803118W 注册资本:伍亿捌仟捌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庄鸿铭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泽楚路(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信息的变更事项不涉及该股东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会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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