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