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王婕,董事黄文同、杨流江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婕主持,董事会秘书王婕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王钰山先生书面辞职报告。王钰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钰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钰山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王钰山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钰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文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文同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文同先生,公司现任董事、总裁。1971年出生,中国籍,男,本科学历。2024年8月加入公司。此前曾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黄文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