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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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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国中 编号:2026-07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业绩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2025年度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被实施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截至目前,诸暨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60%股权被法院轮候冻结,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仍未取得北京汇源当期完整及可靠的财务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下属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分别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了法律诉讼。截至目前,相关的诉讼事项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现阶段诉讼配合工作,并持续跟进案件审理进展。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2026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国中 公告编号:2026-07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控人姜照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鹏启邦”)计划自2026年7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及9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及《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后续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后续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主体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国中 公告编号:2026-07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丁宏伟、董事刘国虎、董事张音心、职工董事李炜亮、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副总裁姜卓、财务总监胡朔晨(上述人士以下统称为“增持主体”)计划于2026年7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过半,2026年7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各增持主体增持情况如下: 董事长丁宏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68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董事刘国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50,016元(不含交易费用)。 职工董事李炜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50,114元(不含交易费用)。 董事张音心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50,041元(不含交易费用)。 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50,110元(不含交易费用)。 副总裁姜卓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50,624元(不含交易费用)。 财务总监胡朔晨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50,1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 ■ ■ ■ ■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主体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国中 编号:2026-07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冠”)持有公司股份35,3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9%。 ● 2026年9月22日,西藏永冠解除质押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4.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1%。同日,西藏永冠质押35,387,2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西藏永冠、姜照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75,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3.28%;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07,677,2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55.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 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姜照柏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鹏欣集团、西藏厚康、西藏永冠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冻结或标记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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