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前期收到非独立董事程先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先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会完成新董事选举后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孙裔申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办理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因非独立董事程先峰先生及李虹女士离任,相应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孙裔申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陈福玉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构成:周柯(召集人)、任刚、孙裔申 战略委员会构成:周菲(召集人)、陈福玉、王超、周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任刚(召集人)、周月书、陈福玉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8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菲主持,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旭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