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666927)”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8天,产品到期日为2026年9月30日,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2)2026年9月14日,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670396)”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14天,产品到期日为2026年9月30日,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0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2026年07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26年07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5.46元/股(前复权后),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0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48,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购买的最高价为52.50元/股、最低价为45.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228,752.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0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99,88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购买的最高价为52.54元/股、最低价为45.91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552,009.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