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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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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了回购,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管理层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9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21,443,888股~35,739,814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0.7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8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2、回购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3、截至2026年9月29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976,3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2%,最高成交价为8.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13,3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约定,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方案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方案自管理层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决定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976,3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全部出售,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来未能出售,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变化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后续如调整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并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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