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2026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受节假日、重大事项筹划及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在避开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敏感期的前提下,尽快实施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红举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2.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6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受节假日、重大事项筹划及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在避开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敏感期的前提下,尽快实施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窗口期、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李红举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利源股份”)于2026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中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以来,公司会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推进中,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审慎论证,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年6月2日,公司与解协威、熊牡、翟因辉、兰继潘、奉新县新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奉新县宏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四妹、北京乾景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燕梅、赵春、张雨轩、宋小年、吴学礼、严世华、江西正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邓永鸿、翟武、张少文、潘小虹、文曦(以上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西金利城市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股份”“标的公司”)35,394,885股股份,占金利股份总股本的36.19%,同时金利股份的主要股东将其持有的剩余29.53%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控制金利股份65.72%的表决权,金利股份成为利源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以来,公司会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推进中,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审慎论证,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仍在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并需要在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方可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性约定。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未能通过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而终止的风险;可能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可能存在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整合风险。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等经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