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35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6-036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提示性公告》。 2、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6-037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6-038公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38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2日 至2026年10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10月1日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 联系人:诸子涵女士、王涛先生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等议案。根据《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灵活把握市场时机,拟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获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A+H)股份数量(不包括库存股份)10%的额外公司H股股份(以下简称“H股”),或可转换成H股股份的证券、购股权、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或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规认可认购本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并授权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发或发行股份或类似权利的新股本或架构。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次或多次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类似权利以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受制于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或类似权利的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等。 (三)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刊发与发行相关的各项公告。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四)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并完成向公司上市地及/或任何其他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五)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协议或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六)决定在发行相关协议及法定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七)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相关账户的事宜。 (八)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所有适当及必要的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以进行有关股份的发行以及实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九)公司董事会可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和执行与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具体事宜。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H股已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期权、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期权、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利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完成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以下简称“相关期间”)为自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a)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除非在该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通过更新此一般性授权); (b) 本决议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批准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c) 在任何股东会上,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本决议案项下的授权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37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汇率波动和外汇市场流动性影响,公司的子公司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日常经营业务,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美元等值,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1500万美元等值。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等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含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决策、组织实施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手 公司子公司拟交易的外汇衍生品品种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等相关组合产品。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单笔业务存续期限不超过1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导致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交易方选择不合适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投机交易业务。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 3、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所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 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旨在规 避与防范汇率风险,有效减轻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