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且公司独立董事叶磊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二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6.90%的股东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勇先生、吴一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纪刚先生、贾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谢纪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谢纪刚先生、贾伟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赵勇先生 赵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二级教授职称。199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电子系,获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美国布朗大学计算机工程系,专业方向为计算机视觉和运算影像学,获博士学位。2009年至2013年,担任谷歌总部研究院资深研究员;2019年至2022年,担任首都体育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首席科学家;2013年创立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赵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通过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智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数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174,904股。赵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一洲女士 吴一洲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10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0年至2011年,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析师;2011年至2015年,担任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16年至2019年,担任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至2024年担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202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一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吴一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纪刚先生 谢纪刚先生,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自2007年以来从事企业并购方面的相关研究,研究方向主要为并购市场、并购估值、并购风险管理、并购会计与审计等,主持及参与了企业并购、内部控制、合并会计、并购后评价等数十项课题,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规范、内部审计领域较为熟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纪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贾伟先生 贾伟先生,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学博士,现任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系主任。中国图象图形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0日,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65元/股、最低价为1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0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1.9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95元/股、最低价为14.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79.8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 至2026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格灵深瞳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需根据上述第1、2条的规定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相关登记资料,注明“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登记资料须于2026年10月16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登记资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联系人:刘玉萍 联系邮箱:ir@deepglint.com 联系电话:010-62950512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