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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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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6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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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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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被担保人:内蒙古茂业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茂业集团”)
  债权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银行”)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茂业集团拟向鄂尔多斯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次贷款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笔贷款拟以内蒙古茂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维多利广场1号楼17层2单元1702等和呼和浩特市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1层a5013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2层a1021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3层a1031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4层a1042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5层5011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为支持内蒙古茂业集团运营发展,公司拟与鄂尔多斯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为内蒙古茂业集团向其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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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担保期限: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内蒙古茂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维多利广场1号楼17层2单元1702等和呼和浩特市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1层a5013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2层a1021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3层a1031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综合楼4层a1042等、回民区中山西路39号维多利商厦5层5011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内蒙古茂业集团为公司持股85%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内蒙古茂业集团的融资需求,补充其内部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同时,由于内蒙古茂业集团本次借款对应的抵押物评估值较高,以及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内蒙古茂业集团的经营管理,因此内蒙古茂业集团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及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数量约为220.4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135,081.5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20.0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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