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前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中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撤销、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苏州可得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可得”)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苏州可得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富”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杭州中富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中富股权,杭州中富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相关方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9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4、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