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神农架林区荣盛置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受让取得融资租赁债权,后与被告、第三人等多家主体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现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完成抵债资产的过户登记,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对金额11,81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律师费等费用。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进行中。 (二)案件二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 被告一: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协议,后由被告一、被告二在承诺范围内承担债务加入的清偿责任。现原告认为,第三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两被告以金额18,686万元为限对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诉讼费等费用。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进行中。 (三)案件三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荣航置业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现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10,82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请求对被告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进行中。 (四)案件四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邯郸市复兴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协议,被告以自有资产向原告提供担保。现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8,555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等费用;请求对被告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进行中。 (五)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单项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工程类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5.6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98%。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务事项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5.64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化解与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