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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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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Virgin Holdings Limited及ZHANG NING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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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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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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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益变动触及1%和5%刻度的基本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实际控制人ZHANG NING女士于2026年9月29日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733,400股,增持比例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11%。增持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76,303,600股,持股比例由54.89%增加至55.00%,权益变动触及1%和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com)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高度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6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股份(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68,118,700股,其中,香港公开发售6,811,9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国际发售61,306,8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44.00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9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68,118,700股H股股票于2026年9月2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彤程新材”,英文简称为“RA MATERIALS”,股票代号为“09607”。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股票代码:603650/09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1: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住所:ROOM 902, 9/F, METRO CENTRE TOWER 1, 32 LAM HING STREET, KOWLOON BAY, HONG KONG
  通讯地址:Unit 2 on the 15/F, West Tower of Cheung Kong Center II, No. 10 Har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2:Virgin Holdings Limited
  住所:ROOM 902, 9/F, METRO CENTRE TOWER 1, 32 LAM HING STREET, KOWLOON BAY, HONG KONG
  通讯地址:Unit 2 on the 15/F, West Tower of Cheung Kong Center II, No. 10 Har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3:ZHANG NING
  住所及通讯地址:加拿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基本信息
  姓名:ZHANG NING
  性别:女
  护照号码:****
  国籍:加拿大
  住所:加拿大******
  通讯地址:加拿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ZHANG NING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直接持股0.23%,通过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间接持股43.05%,通过Virgin Holdings Limited间接持股11.7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5%,具体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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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ZHANG NING女士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彤程新材H股无限售流通股共计733,400股,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彤程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合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5%。
  ZHANG NING女士作为彤程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行为系基于对彤程新材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和为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ZHANG NING女士将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于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增持彤程新材H股股份。
  若今后因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ZHANG NING女士通过联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彤程新材H股股份7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彤程新材权益达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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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彤程新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3 ZHANG NING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ZHANG NING女士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837,500股、H股股份733,4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ZHANG NING女士的基本情况及具体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及资金来源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ZHANG NING女士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ZHANG NING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声明:ZHANG NING女士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2026年9月29日,ZHANG NING女士通过联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彤程新材H股共计7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交易价格区间为39港币/股-40.6港币/股,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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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1、2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21-6210996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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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_______________
  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_______________
  Virgin Holding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_______________
  ZHANG NING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6年9月30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增持数量区间为650万股~1300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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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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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首次增持后的持股比例。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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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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