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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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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仲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责任险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合同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及与本次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在不超出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等。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范畴,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6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6-33)。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26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2026-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提案属于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益相关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详见2026年9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32)、《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6-33)。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0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按照会议登记时间至会议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人:罗芳 韩倩
  电子邮件:ir@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6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拟为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3万美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签订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董高管责任险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合同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与投保、理赔及与本次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在不超出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应保险周期相关事宜办理完毕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高管责任险被保险人范畴,属于利益相关方,故该议案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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