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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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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6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8.31元/股调整为8.2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8.31元/股调整为8.21元/股,同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份额上限由2,659.20万份相应调整为2,627.20万份。
  二、本次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7月29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606,217*0.08)÷540,527,955≈0.0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006,217*0.02)÷540,527,955≈0.0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鉴于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根据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综合公司上述2025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为:股票购买价格=8.31元/股-(0.08元/股+0.02元/股)=8.21元/股。因此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上述规定,公司将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8.31元/股调整为8.21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数量320万股股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由2,659.20万份相应调整为2,627.20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7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22.12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22.02元/股(经四舍五入调整后)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5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及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具体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对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分别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上述两次权益分派均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606,217*0.08)÷540,527,955≈0.0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006,217*0.02)÷540,527,955≈0.0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12-0.08-0.02)÷(1+0)=22.02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4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程轶颖女士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11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3,379,1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拟认购总份额(不含预留)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效率,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3,379,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选举程轶颖女士、王义先生、景琦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379,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程轶颖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处置事宜;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5、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379,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公司拟将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8.31元/股调整为8.21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数量320万股股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由2,659.20万份相应调整为2,627.2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13,379,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5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公司拟将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8.31元/股调整为8.21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数量320万股股票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由2,659.20万份相应调整为2,627.20万份。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3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40,527,95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521,73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36,006,217股,以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20,124.34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4,975,9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696,117.34元,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41.38%。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等规定,公司按照以下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006,217*0.02)÷540,527,955≈0.0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公司权益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2)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东胡明森先生、胡明高先生以及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为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元。待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8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8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8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0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为: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6060598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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