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丁嘉一先生不再担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丁嘉一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丁嘉一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东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张东亮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电子邮箱:zhangdl@dwzq.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特此公告。 附件:张东亮先生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张东亮先生简历 张东亮,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程硕士。2006年7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分行工作,历任信贷员、信贷审批员、城区支行行长助理。2014年6月进入东吴证券工作,历任海宁海州西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嘉兴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24年8月进入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力、马晓、郑刚、沈光俊、陈文颖、蔡思达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及上述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近期到期,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及上述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张东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6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会材料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该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其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电子信箱:dwzqdb@dwzq.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215000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