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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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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6-060号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26-061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公司将顺延回购期限。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拟定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近日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额度不可循环使用;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公司回购股票,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不得作为信用证明等其他用途。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公司将顺延回购期限,顺延后不会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0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0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下限约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2,479,801.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147,858.68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33,086.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59%,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04,798.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27.44万元。
  假设公司回购上限资金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0.4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0.87%,占比均较低。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提振公司投资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高质量发展信心,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操纵市场行为及增减持计划等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未来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中工国际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2日(周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2026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1需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6年10月20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话:010-82688212,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9:15至2026年10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7月16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以下简称尼加拉瓜交通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金额为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3,495万美元,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9,485万美元。合同工期分别为自开工通知日起18个月和1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48号公告。
  2026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一标段项目预付款,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53号公告。
  202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二标段预付款,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二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至此,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均已收到预付款。
  本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以后两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该项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深化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优势,扩大公司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份额,同时增强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
  该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汇率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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