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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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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9月23日公司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邓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具体的增资进度。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5,574.2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69,8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499,966.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19,499.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9,680,46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监管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7,223.0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5,46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81.9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3.46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总体置换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55,574.2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3700203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9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6年9月7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生益”) ● 增资金额及来源:增资金额为11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本次增资优先完成吉安生益15亿元认缴注册资本中未实缴部分注册资本38,35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剩余金额71,650.00万元计入吉安生益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的注册资本保持15亿元不变,公司仍持有吉安生益100%股权,吉安生益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69,8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499,966.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19,499.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9,680,46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监管银行、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11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本次增资优先完成吉安生益15亿元认缴注册资本中未实缴部分注册资本38,35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剩余金额71,650.00万元计入吉安生益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的注册资本保持15亿元不变,公司仍持有吉安生益100%股权,吉安生益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吉安生益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具体的增资进度。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7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69,8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499,966.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19,499.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9,680,46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累计投入进度”,不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但尚未以募集资金完成置换的部分。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内对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保本型产品。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说明1: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说明2: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说明3:“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披露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现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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