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9月28日
  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的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除封闭运作期到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外,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港股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6)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9月28日
  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的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除封闭运作期到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外,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港股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6)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9月28日
  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1、本基金自2026年9月29日起增加Y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1、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柜台Y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上表中的申购费率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的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除封闭运作期到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外,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港股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6)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8、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9、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基金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业务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2、本基金自2026年9月29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3、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供投资人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进行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自2026年9月29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在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调整或豁免上述申购限制,具体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可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定投业务规则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的定投金额起点详见其有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5.2 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5.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6.3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业务的办理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赎回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或010-565172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