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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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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及大龙山风电场项目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09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及大龙山风电场项目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7日、11月14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的议案》。2026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龙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关于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龙山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详见2025年10月29日、2026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泸西县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6〕748号,以下简称“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核准批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6〕750号,以下简称“大龙山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
  一、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
  “一、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4〕220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建设永宁风电场(四期)项目(项目代码:2505-532527-04-01-418386)。项目单位为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泸西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8.71万千瓦。”
  二、大龙山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
  “一、大龙山风电场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5〕51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建设大龙山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506-530424-04-01-815071)。项目单位为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华宁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5.625万千瓦。”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林地、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6-10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公司按深交所相关规定每月公告一次进展情况。
  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且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与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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