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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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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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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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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0份。
  5、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均为确认份额,已扣除认购费(如有),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关于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9月28日起,开通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984)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每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份;基金管理人可在开放期安排的公告中调整上述限额。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每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3、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4、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代销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同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代销机构未销售该基金的除外。注册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不能进行转换。
  5、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同一基金的各类份额间不可相互转换,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的除外。估值日不同的基金不可互相转换。具体可转换基金详询各销售机构。
  6、转换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
  二、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基金转换费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补差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转换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补差费
  2、本公司将不对代销机构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三、适用销售渠道及业务办理时间
  1、自2026年9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具体执行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2、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暂不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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