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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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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 至2026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Power HF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丰国际”),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证券代码06951.HK)SOFC业务的战略协同性,以锚定投资者身份参与三环集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并获配股份781,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结合证券市场行情及提升资产收益率需要,华丰国际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三环集团股票420,900股;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华丰国际拟择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处置所持三环集团股票不超过360,400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提升资产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华丰国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781,300股三环集团股票,确认前期通过二级市场已出售的420,900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所持有的剩余三环集团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360,4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按照预计交易金额测算,华丰国际出售其持有的781,300股三环集团股票在扣除成本费用后,预计累计产生的收益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公司同意子公司华丰国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三环集团股票。截至目前,华丰国际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420,900股三环集团股票。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所持有的剩余三环集团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360,4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注:上表中预计交易金额为根据已出售420,900股的交易金额和2026年9月22日三环集团股票收盘价进行测算,不代表最终交易金额,下同。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华丰国际出售其持有的781,300股三环集团股票,确认前期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420,900股;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所持有的剩余三环集团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360,4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按照预计交易金额测算,华丰国际出售其持有的781,300股三环集团股票在扣除成本费用及交易费用等后,预计累计产生的收益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三环集团的详细信息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华丰国际所持有的三环集团股票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无禁售限售承诺。 (三)交易标的来源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与三环集团SOFC业务的战略协同性,为更好地推进双方SOFC业务合作,华丰国际于2026年7月7日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出资7,836.44万港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6,800.15万元,不含经纪佣金及相关交易征费等)以锚定投资者身份申购并获配三环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781,300股。本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安排 ■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丰国际出售所持三环集团股票资产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证券市场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具体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2,068,441.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39,02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51,100.00元(含税)。本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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