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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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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6-02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规范住所表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住所进行了规范表述并修订了《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25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住所表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王新照、杜建宏、岳志强、仝金厚、王晓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岳丽华、余春宏、张翼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余春宏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及独立董事余春宏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岳丽华、张翼至2028年1月10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岳丽华、张翼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赵新荣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通报了公司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26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王新照: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山西临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杜建宏: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岳志强: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山西祁县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仝金厚: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山西朔州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王晓军: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河北迁安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岳丽华,女,汉族,1953年3月出生,山西太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1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3月退休。曾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春宏,男,汉族, 1959 年 1 月出生,山西芮城人,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 年 1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3 年在中南财经大学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82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会计学系教师、理财学系主任、财务处处长、华商学院院长、名誉院长等职务,2019 年 1 月退休。曾任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城银行外部监事等职务。现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翼: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山西翼城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政府法制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负责人;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新荣: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2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推荐职工董事的决议。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于 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人另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另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代理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霍志军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6-02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住所表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住所表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山西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住所进行规范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规范住所表述的情况
  公司营业执照原住所为:“洪洞县广胜寺镇”,拟对住所予以规范性表述:“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本次修改主要是依据《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住所进行规范性表述,不涉及公司住所的变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前述规范住所表述的情形,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内容如下:
  ■
  除对公司住所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新《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启用,同时废止旧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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