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4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聚达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娜、张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