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前期质押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的13,850,000股股份,以及前期质押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的5,000,000股股份已于2026年9月23日解除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前期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小贝大美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小贝大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前期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小贝大美控股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 2、小贝大美控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小贝大美控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小贝大美控股与公司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在审批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变化明细; 2、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