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09月29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C类份额在除“直销渠道”、“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单独判断。 (2)自2026年09月29日起,本公司将调整本基金A类、C类份额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单独判断。 (3)自2026年09月30日起,本公司将调整本基金A类、C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单独判断。 (4)上述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6年10月08日起恢复。届时起,根据2026年05月18日公告,本基金A类、C类份额非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调整为3000万元(含),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调整为1亿元(含)。 (5)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09月29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C类、E类、I类份额在除“直销渠道”、“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办理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A类、C类、E类、I类份额分别单独判断。 (2)自2026年09月30日起,本公司将调整本基金A类、C类、E类、I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个渠道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C类、E类、I类份额分别单独判断。 (3)上述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6年10月08日起恢复。届时起,根据2026年05月18日公告,本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5亿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5000万元,在其余销售机构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1亿元。 本基金C类份额在“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2亿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5000万元,在其余销售机构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2000万元。 本基金E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1亿元。 本基金I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恢复为1000万元。 (4)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未付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收益支付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关于调整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4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现金聚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7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5日